在連續兩次未能通過駕照科目二的考試后,辛韻開始“另尋出路”。她聽表姐提到了一種“吃了就不緊張”的藥。
為了順利通過駕考,在第三次參加科目二考試前,辛韻一次性吃了3片藥。辛韻感覺自己“像被裹進了一層透明薄膜”,駕考過程中,她從頭到尾都處于一種詭異的平靜中,沒有任何情緒波動。即使車輛在坡道上連續熄火,她也沒有出現以往的心跳加速、手腳發抖等表現。在后續考試過程中,辛韻感覺自己如同“行尸走肉”,全程僅憑肌肉記憶操控方向盤,竟然真的“穩穩地”通過了駕照科目二考試。
有了“前車之鑒”,辛韻在科目三考試前將藥量減至2片服用,但新問題隨之浮現。在燈光考試時,辛韻感覺考官下達的指令在她的耳邊炸響,大腦一片空白,以往聽到指令的前兩個字就知道如何操作,但是這次在指令與操作間,她出現了三秒的遲滯。
“我在回家的路上,才真正意識到這可能是藥物的副作用。”辛韻回憶,自己對整個科目三的考試都沒有很清晰的印象,記憶是斷斷續續的,“甚至我怎么把車開出院子,通過考試后去哪拿的東西都忘了”,直至考后第二天,辛韻才感覺意識恢復了正常。
這兩次考前服藥產生的癥狀讓辛韻不敢再次嘗試。“能不吃就別吃。”辛韻認為,考前服藥的辦法確實能夠幫助她緩解心態不好導致的手腳不受控,但是隨之而來的副作用是難以預料的。
處方降壓藥變“網紅考試冷靜藥”
尤佳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平時她的表達能力很強,但一到面試時就會十分緊張,發揮往往不盡人意。
正在準備面試的尤佳,在翻看社交平臺上的面試、考試經驗分享帖時,發現了這樣一條內容:“吃完藥后心如止水,一點也不緊張了!”在該帖的評論中,還有不少曾在考前服用過該藥物的網友分享其“心得體會”:
“真的有用,我平時面試時心臟怦怦跳,這次考前半小時喝了一粒就不緊張了,說話不抖了,聲音也大了。”
尤佳在社交平臺上搜索后發現,幾乎所有曾服用這款藥物的分享者都是為了應對面試、駕考、演講等場合的緊張情緒。于是,她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買了一瓶。在面試前一天,尤佳在家服用了一片進行“實驗”。“剛吃完一小時特別困,大腦空白,但是一小時后開始逐漸清醒,非常冷靜。”但是在“實驗”第二天,尤佳出現頭疼、心動過速的癥狀,“以后不敢吃了,我感覺心臟快跳出來了。”
央視網記者在社交平臺上搜索相關信息時也發現,圍繞這類“考前服藥”的分享并非一片叫好。在眾多聲稱“藥到緊張除”的帖子下方,也有令人警醒的“失敗案例”。
一位參加面試的網友抱怨:“我感覺完全沒有用啊!吃完特別困,回答問題的時候大腦一片空白,反應遲鈍,感覺還不如不吃的時候呢。”甚至有人坦言,在藥物的影響下,自己的面試發揮比平時更差。
另有一位駕考的網友分享自己服藥后“適得其反”的經歷:“今天吃了兩片,感覺學的東西都忘光了,方向都打錯,坡道停車的時候竟然忘記踩剎車,以后再也不吃了。”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友考前服用的藥物為一款處方降壓藥,亦可用于控制因甲亢、房顫等引發的心動過速。北京協和醫院心內科副主任醫師楊明介紹,這類藥物作為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通過抑制交感神經減緩心率。不過,由于人體支氣管平滑肌上也有相同的β受體,因此在使用該藥物后,它也會刺激支氣管的平滑肌收縮,可能會導致氣道阻力增加,從而誘發哮喘。此外,該藥物會降低使用者的血壓、心率、血糖,正常人服用后可能造成低血壓、心率過緩、低血糖等,嚴重的還會導致使用者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險。
辛韻告訴記者,自己為了購買該藥物,在電商平臺下單時勾選了“患有高血壓”選項。
楊明醫生回憶起一位長期服用此類降壓藥的高血壓患者,由于近期血壓控制不佳,該患者自行將服用劑量加倍后,其心率驟降至30次/分,后在臨時起搏器搶救下才脫險。楊明醫生進一步強調,像這類處方藥的服用劑量,需要醫生為每一個患者進行評估和調整,不建議自行服用。
“考前服藥”是否擾亂考場公平?
當藥物成為部分考生的“輔助”,也引發了大家對于考試公平性的爭議,“心理素質也應該是考試的一部分,藥物輔助不是變相作弊嗎?”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戴杕梳理現有法規發現,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及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章,明確將體育類考試服用興奮劑納入作弊范疇,但針對非體育類考試(如筆試、面試),目前尚無明文規定禁止考生服藥。
從藥品管制層面上講,若涉及國家管制的麻醉、精神藥品(如部分鎮靜劑),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非法獲取、使用此類藥品即構成毒品犯罪,情節輕微者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戴杕在談及駕考中使用藥物的行為時提到,在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對于“藥駕”的監管正在逐漸走進公眾議程的視野。世界衛生組織列出了7大類在服用后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藥品后應禁止駕車,降血壓、降血糖類藥物位列其中。有學者和專家呼吁,由于一些藥物在服用后可能讓駕駛人產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頭暈、耳鳴、視物不清、反應遲鈍等不良反應,駕駛人在服用這些藥物之后應盡量避免開車,避開血藥濃度峰值時間再出發,比如服用感冒藥后,駕駛人需要休息6—8小時再駕車。
“公平性是考試的核心要求,不過公平是相對的。”戴杕認為,考生以合理手段調適自身狀態本身并不必然破壞公平,關鍵在于行為是否“越界”。他以體育競賽的規則作為類比:“禁用興奮劑,但允許飲用功能性飲料,其界限在于是否借助了‘不正當優勢’,是否危及健康與安全。”因此,判斷藥物是否影響考場公平,需要綜合考量:它在多大程度上扭曲了考試對考生的能力評估?它對服用者的健康構成何種風險?在駕考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景中,服藥是否會為以后埋下隱患?“核心在于規則的邊界是否清晰可循。”戴杕總結道。
“藥片依賴”的背后
戴杕認為,考生選擇服用藥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須承認的是,現代社會節奏加快,競爭更加激烈,在客觀上也給考生帶來了更多的壓力;另外,一些患者在醫院診斷后確實有服用一定藥物進行調節的需求,他們也有參加考試的權利。”戴杕分析道,也有部分商家或機構利用考生想取得好成績的心理,夸大藥物的治療作用,或者隱瞞、淡化其副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效果。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整個社會對心理健康支持的供給仍顯不足。“當部分考生難以找到科學舒緩情緒和調節心理的方法時,一粒藥片似乎成了觸手可及的‘解藥’,‘病急亂投醫’成了他們的無奈選擇。”
要破解困局,需從源頭疏導壓力,構建更堅實的支持網絡。戴杕表示,一方面,學校、醫療機構要加大輔導和宣傳力度,為考生提供更多更科學的調節手段,向他們普及精神藥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潛在危害,引導考生合理應對心理問題。另一方面,考生自身也需要主動筑起防線。戴杕和楊明醫生共同建議,考生在考前應維持規律作息,堅持運動鍛煉,多與家人和朋友溝通交流,用科學健康的方式抵御焦慮。若確需藥物的介入,則須在正規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后,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藥物。
(文中辛韻、尤佳均為化名)
記者|姚抒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