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12月12日訊(記者 湯莎)12月12日,在金融監管、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關心和指導下,深圳銀行業保險業“楓橋式服務站”暨“深圳市福田區保險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揭牌儀式成功舉辦。此舉標志著深圳銀行業保險業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方面邁出創新步伐,是監管部門協同發力,引導行業自律、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升金融治理現代化水平的一次重要實踐。

本次啟動的“楓橋式服務站”與“深圳市福田區保險業人民調解委員會”,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共同發起,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會、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及深圳市交管支隊福田大隊等相關單位領導共同出席揭牌儀式。這一跨部門協同,體現了從宏觀金融監管到地方綜合治理、從行業自律到具體風險防范的多維度參與。

該機制的建立呈現出三大鮮明特征:
一是監管引導與行業自治相結合,壓實主體責任。 在深圳金融監管局、司法局等部門的指導與推動下,深圳主要保險機構主動作為,牽頭探索創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將糾紛化解的關口前移、重心下沉。這一舉措改變了以往主要依賴外部行政或司法介入的模式,推動市場主體從“被動處理”轉向“主動參與治理”,是落實金融服務人民性、強化機構主體責任的重要體現,有助于形成監管引領、行業自凈的良性循環。
二是多元共治與專業調解相協同,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該機制有效整合了金融監管部門政策指導、司法行政部門業務規范、行業組織協調聯動以及專業機構調解力量。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專業化設置,為保險消費糾紛提供了高效、低成本、可信賴的解決渠道,能夠有效分流訴訟和行政投訴壓力,實現“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豐富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具箱”。
三是經驗傳承與金融創新相融合,拓展治理外延。 將源于基層社會治理的“楓橋經驗”創造性運用于金融特別是保險這一專業領域,是金融治理理念的創新。保險業涉及面廣、糾紛觸點多元,特別是在與交通事故處理、壽險理賠等民生領域交織時尤為復雜。引入司法、交警部門等協同力量,正是針對性地打通痛點、堵點,推動金融糾紛化解從單一行業范疇,嵌入到更廣闊的社會治理網絡之中,實現了社會治理模式和金融服務領域的雙重拓展。
深圳此次探索,是落實中央關于“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要求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響應。它不僅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的深化,更是監管部門推動實現從注重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從單一機構監管向行業生態治理深度轉型的微觀縮影。通過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主動、社會協同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金融營商環境,促進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奠定了更為堅實的治理基礎。

該機制正式運行后,將著力于金融業糾紛的預防、調解與溯源治理,切實筑牢消費者權益保護屏障,并為全國金融業踐行“楓橋經驗”、完善協同治理工作提供可資借鑒的“深圳樣本”。(太平洋壽險深圳分公司供圖授權使用)